得来全不费工夫(2 / 4)

说到这里,老乞丐又长叹一口气:“几年过去,偶然之下我又回到了歙州,突然想起席家,就想去看看,却没想到席家已经成了一处废墟,打听之后才知道那年端午突生一场大火,将席家烧了个干净,无人生还。”

“天灾还是人祸?”

老乞丐闭上眼,摇了摇头,道:“没有人知道,火是半夜里突然燃起来的,等发现的时候,火势已经完全失控,只能眼睁睁看着席家化为乌有。”

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纷争的江湖中,这绝不是第一起灭门惨案,也不会是最后一次。无数因果在一次次寻常的故事中堆积,又一次次在血泪中爆发,永无止尽。

路小佳忽然出声:“你刚刚说,这个清魂咒一共有三个。”

老乞丐点点头,道:“没错,除了你见过的碧纹棉玉和我见过的粉晶环佩之外,应该还有一块护身符。”

路小佳问道:“什么样的护身符?”

老乞丐摇摇头道:“我并未有幸得见,因为当时护身符还没制好,但是席大善人非常高兴,说是一块非常罕见的宝玉,一定能够护佑他孩子的性命。”

会是什么?唯一可以确定是,一定是价值不亚于碧纹棉玉和粉晶环佩的宝物,引人觊觎的稀世之珍。

路小佳和马芳铃对视一眼,这一趟又有了新的线索,目的地也已明确,纵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年,可能什么痕迹都留不下来了,马芳铃和路小佳还是决定要去探查一番。

老乞丐忽又道:“你们要去歙州?”

路小佳没有隐瞒:“对。”

老乞丐随口拜托道:“为我上一柱香吧。”

路小佳怎么会看不穿他的心思,说道:“你不用过于愧疚,就算你当年提醒了他们,结局也不会改变的。”

老乞丐勉强笑道:“我知道,我只是突然想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点。”

路小佳轻哼了一下,没再说什么。

道别之前,马芳铃问了最后一个问题:“这件事,你有没有告诉过其他人?”

“没有,这十多年来,你们是第一个拿着这个图案来问我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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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两人是并排而行的,不知不觉间,马芳铃竟落了路小佳一步,因为马芳铃一路上胡思乱想,步伐稍稍慢了一点,巧的是,她所想的也正和身前之人有关。

提出让路小佳帮忙,不过是一次试探。

路小佳是一个杀手,却与世人印象中孤独、阴暗、低调的杀人工具截然不同。

他一点也不阴沉,也喜欢笑,爱穿白衣服,爱吃花生,行事乖张高调,有很多奇怪又随心所欲的规矩。

他出现在江湖不过是近年的事情,和点苍派掌门的一场对决,让路小佳一战成名,自此,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为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茶余饭后。

但他暴露出来的越坦荡,他想藏匿的东西就越隐蔽。

至少马芳铃现在已经知道,他要藏起来的其中之一是什么,但路小佳身上,还有太多太多的谜团,她忽然觉得,自己也许要爱上解谜了。

她的目光变成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灼热,一向泰然自若的路小佳也有点招架不住,想忽视都不行了。

“想什么呢,这么入迷?”

马芳铃回过神来,十分自然地接话:“在想你交游广阔。”

路小佳笑道:“你莫非是在羡慕?”

马芳铃承认了:“有一点,我真的没想到你居然和一方青是朋友。”

路小佳漫不经心地道:“路小佳是一个杀手,世人只要知道他杀过什么人就够了,不必记得他交过什么朋友。”

马芳铃道:“担心你的仇人找他们寻仇?”

路小佳道:“顾虑这些的也不会成为我的朋友。”

马芳铃松了一口气,拍拍胸口,安心道:“还好我不是你的朋友。”

路小佳觉得好笑:“我也从来没把你当作朋友。”

谈话间,他们已经来到了目的地——今晚的落脚点,路小佳脚步不停,长腿一迈,跨过门槛,这个话题就此打住。

临近深夜,店小二困得趴在柜台上打呼噜,均匀的鼾声淹没在大厅的嘈杂中,大厅内四五张桌子旁,胡乱坐着十多个容貌凶恶的男人,为首的是一个光头大汉,粗壮的手臂和胸膛将他的衣裳撑得鼓鼓的,一群人喝酒划拳,和夜市还要热闹。

马芳铃进来之后,整个客栈突然静了,不怀好意的目光化为蛞蝓,爬过她的发丝、脸庞、手腕、裙角,只在剑鞘上停滞了一会儿,又迫不及待地向下滑。

这些眼神的含意不仅马芳铃懂得,路小佳也也懂得。

他稍稍回头,马芳铃倚在柜台上,面色疲倦,打了个呵欠,眼皮上下打架。

路小佳不着痕迹地将目光收回,敲了敲柜台,被惊醒的店小二一个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