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累了,毁灭吧(1 / 4)

白玫瑰庄园的团圆宴,本应是卫长风人生中少有的高光时刻,却被洛雪莹横插一刀,让他成了当晚上海滩最大的笑话。

大米面无表情地嚼着开心果,淡漠地说:“正如你看到的那样,洛雪莹先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猛烈抨击卫长风的为人,然后把餐刀架在脖子上,以死相逼,不愿同魏长生解除婚约。在得到众人的支持后,她又从头到脚地羞辱了卫长风一回,甚至还对卫长风的亲生母亲说,卫长风就是个卑劣小人,就算是卫家真正的血脉又如何……全然不顾卫长风曾经救过她的命。”

大米说到这儿,声音蓦地一沉:“卫长风的生母凌楚楚,同样看不起被戏子养大的亲生儿子,她一直都认为亲儿粗鄙,没有她从小养大的孩子贴心……”

大米每每忆起那段可笑往事,都觉得像极了一场荒诞且狗血的闹剧。

“要不说,生活比小说更狗血。”大米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口吻说道,“魏长生的演技实在是太棒了,放在现代秒杀一众戏骨,他充分演绎了什么叫隐忍大度,温柔善良,他是那么的无辜,而被他窃取人生的卫长风则成了咄咄逼人的恶毒小人。”

大米抬起眼皮,看向杨瑾:“你是不知道,在那场晚宴开始前,魏长生已经收拾好包袱,当着凌楚楚的面儿准备离开卫家。凌楚楚哪舍得她当心肝宝贝养大的儿子,当时就一哭二闹三上吊,终于说服卫正杰开口,正式收魏长生为义子。下面的剧情,我不说,想必你也能猜到。”

杨瑾将心比心,声音亦沉重了许多:“这么明显的以退为进,凌楚楚看不出来我还能理解,毕竟会被感情蒙蔽住眼睛。但卫正杰……恕我直言,我觉得一个能把生意做到那么大的商人不可能看不出里面的猫腻。”

大米翻了个白眼,冷声道:“女人会被感情蒙蔽,男人考虑得更多是利益,谁给的利益多,他就向着谁。”

卫正杰纵横商场多年,的确一眼看穿了魏长生的伎俩,但他拗不过以死相逼的凌楚楚,更可惜在魏长生身上的投资——这样趁手的工具,与其赶出去送给竞争对手,还不如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,帮他继续扩大卫家的商业版图。

“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来看,卫正杰的选择是对的,但对于那时的卫长风来说,不亚于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” 大米恶劣地勾起唇角,嘲讽地说,“你想想,在洛雪莹大闹一场后,卫正杰还是按照原定计划,宣布收魏长生为义子,他还是卫家的少爷,一切照旧。”

“是有些过分了。”杨瑾替卫长风憋屈,“也难怪卫长风那么生气。”

“卫长风那蠢货为了回到卫家,只好咬着牙跟最讨厌的人称兄道弟,可即便如此,他还是融不进那个家,处处被魏长生压制。”大米冷冷一笑,“就连卫家的仆人,都把卫长风当成外来的强盗,处处使绊子。”

可惜卫长风不是真假千金文里处处被欺负的真千金,他向来不服就干,对于那些不尊重他的下人,直接打死了事,根本不给任何辩解的机会——这样的做派,令他本就不堪的名声更添了几分狼藉。

“就在卫长风名声越来越坏之际,魏长生倒是成了沪上有名的画家。”大米平静地说,“这幅画就是他亲手画的,宴会后赠予了他痴心的洛雪莹,让那女人带了出去……”

宴会的第二天,洛家的报馆就把这副油画刊登在画家专栏上,还特意配了卫家换子疑云的故事。在作者的春秋笔法之下,假少爷魏长生是善良隐忍的代表,获得大众的同情,而真少爷卫长风则是只自私自利的过街老鼠,只配人人喊打。”

“凭什么呀?”杨瑾不解,更为卫长风心疼。

大米不屑地撇嘴道:“凭笔杆子在人家手里,谁掌握了舆论,谁就赢。要知道,笔杆子最是杀人不见血,卫长风可以查封所有报馆,却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。”

“噬魂笔……”一直沉默回忆的李樱桃忽然插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嘴,“这幅画是噬魂笔混着人血画的,难怪会有这样的威力,我怎么早没想到!”

杨瑾倏地把头转向李樱桃,就见她在眉心处画了一个眼睛的符号,随后身上就冒起一束温润的玉光。

“她在干嘛?”杨瑾小声问,“看着怪瘆人的?”

“应该是在拼凑记忆。”大米眼中的担忧一闪而过,“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,这会儿大概来了灵感……先别管她,一会儿就好了。”

就在两人絮语间,李樱桃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最后一块拼图碎片。当她把所有碎片拼凑在一起时,被封印的记忆倏然回归。

李樱桃赶紧用最快的速度将她那日的恐怖见闻记录出来,争取做到一字不差。

杨瑾见她奋笔疾书,也不敢打断,只好再次转向大米:“她刚才是不是说了噬魂笔?”

大米神色冷峻,俨然在思考什么:“如果噬魂笔最初在齐佳图呼手里,那是谁放进了安全部的仓库?咱们单位有能虎口夺食的大能吗?”

杨瑾思忖片刻,瞬间变了脸色。他显然是想到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