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又要请客(2 / 2)

酒量不行啊,喝了一斤多就怂成这样?

“哈哈,喝酒?好,我也喜欢这个,今晚咱们就喝个痛快!”

“不喝酒,那叫什么请客?!”

方明华写的《隐入尘烟》《芳华》《太阳照常升起》以及短篇小说《街上流行红裙子》赫然在列!

“你看,你写的四个中篇,竟然有三篇进入候选名单!据听说那篇《驴得水》是因为《燕京文学》不好意思同时推荐你两部小说参选,只好去掉,你说,你该不该请客?!”

“该,不喝酒行不行?”方明华问道。

一听“喝酒”两个字,方明华就感到恶心,差点又要干呕,勉强维持住自己的形象,问道:

折腾了好长时间,才勉强回到宿舍,漱了下口,连脸也不洗,就这么爬到床上,合衣竟然沉沉睡去。

第二天早上起来,勉强去收拾昨晚吐的,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,鼻涕长流,感冒了,

当然,平时见到酒就眼睛亮的陆遥,这次看到酒瓶也是一脸惊恐,说明原委后,被贾平娃大大嘲笑了一番。

晚上吃的饭菜全部吐完,最后直接就是绿色苦胆水。

“喝酒?”

吴天民也是舍得,直接让服务员搬了两箱西凤酒,一晚上,12瓶酒竟然被在场的七个男人喝光了!

喝到最后。方明华、吴天民和陆遥三人勾搭着肩膀,相互称兄道弟,陆遥更是放言:“吴哥,这部小说我就交给你了,别人谁来我都不给,天王老子来也不行!”

虽然当场没答应,但方明华估计,以陆遥豪爽的性格,晚上估计要来。

第四版刊登着第二届优秀中篇小说和82年度优秀短篇小说待选名单。

虽然自己身体没恢复不能喝酒,但该请的客还是要请的,现在还算过年时间,就把陆遥、陈中时他们叫来上馆子搓了一顿。

最起码是对待文学,这个大众眼里还是很神圣的字眼,表现的很单纯。

花自己的钱寄信过去,那是真心喜欢。

不过,有人就不这么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