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马灯下客(1 / 3)

大显十一月二十七,晨。

长京恶名昭著的贼寇组织鬼匪被一举剿破,包括匪首方樱缉拿在案共七十五人。

天子龙颜大悦,命史官取史录数寸之地记载此案,立功者六品以上皆记全名。

这头一款,工工整整记着大理寺少卿程长弦之名。

第二日晚,方樱被凌迟于地刑台。

绑犯刑木暗迹斑斑,刀尖剜过方樱有致的肩颈,疼痛伴着雪风刺入骨髓。

她哽哽喉,舔去唇角含着恨意的鲜血:“你大爷的,程长弦……”

“我再问一遍,送往境州的一万两赈灾皇银,你藏匿于何处?”

面前,气宇轩昂的男子背手而立,周正的轮廓上附着剑眉挺鼻,鹰眸冷冽萧瑟,映入这场寂寥大雪。

方樱似乎能看见他头上那块挂了很久的无形牌匾——正大光明。

“老娘说了数遍,未曾盗过什么狗屁皇银。”雪片落于方樱睫毛,她咬紧打颤的牙隙,眼中满是倦意血丝。

背后又下一刀,剜在她脊中央,口腔顿时溢满腥味,方樱胃中翻滚作呕。

“鬼匪之首方樱。”程长弦默着她的名字,低沉似阎王判念生死簿:“七年间犯盗案、抢劫案数百起。绑架商户、劫拦海陆商道、强抢女子孩童、劫盗皇银……所犯之罪罄竹难书。”

他朝前一步,踩着地上没干透的血痕,示意行刑官停手:“可你若肯吐露皇银下落,我即刻请示让你降刑,只判斩首,能留个半尸。”

“呸。”

一口浑浊的血渍猝不及防吐在程长弦俊朗的脸上,方樱阖阖眸,不羁轻笑:

“程少卿,我做过的案子全认了,皇银失窃并非出自我手,你若没长耳朵,一会把我的耳朵拿回大理寺炖汤喝,补一补。”

程长弦直盯她片刻,眸中晦暗不明。他接过小厮递上的方巾,先擦拭官服领口,确定擦干净了,才随意擦擦侧颜:“继续。”

他离开的步伐很快,不多时就消失于视野里,留在雪地中的靴印间距相同,深浅对衬。

刀尖再度流转,血染遍地白绒,周围看客无一不在拍手叫好,若仔细看去,这些人没有一位穿的潦草,个个泼身富贵,华服加身,亮得这晦气刑场平添刹目金光。

方樱叹呐,她何德何能凑齐半个皇城的商贾权贵聚到一处看她笑话。

“原来神出鬼没的贼寇头领竟是女子,还是个美人,可惜喽。”

“呸!有何可惜,长得像仙女儿,行事却如罗刹,我前脚刚提粮价她后脚撬了我三座粮仓,本来旱年就是发财时,全让她给毁了!”

“抓了匪首,回头把鬼匪的余孽一清,我那贩羊的生意便又能开了。不过刑部的人倒成会敛财,观她行刑的位票花了我二十两银子,见她这般下场,钱不白花。”

交谈嘲讽阵阵嘈杂,方樱轻仰下巴,捏细了音:“各位好老爷,您们一定要寿比南山,长命百岁。”

众人见她狼狈模样,挂上一副得志嘴脸,争相戏谑:

“怎么着,现在知道怕了?要不你自褪上衣让咱们看个乐呵,回头爷一高兴,给你打座好棺材?”

“可不是带个罗刹面具耍着银弯刀出来吓唬人的时候了,原来你也会怕见阎王?”

方樱咧嘴一乐,生生吞掉喉中血,一双凤眸漆黑狠戾,深不见底:

“我是怕各位下来太早,我带着地狱里的小鬼儿们,伺候不周呐。”

霎时,周围一静,此间只剩方樱一人放肆诡异的笑声旋于苍茫大雪中,美艳面庞扭曲似游戏人间的恶鬼,字字颤抖却铿锵:“世人都道我是罗刹,此去黄泉,我不过归家!”

她诡谲的视线扫过面前一张张铁青的脸,有人裹紧了衣袍,有人急忙默念起手中佛珠:

“各位的屋宅我都光顾过,怎么进去,便能怎么出来。你们不若也来我的地界做做客?你们不来,我去请,如何?”

眼前忽然黑了一片,拔刀声充斥在头骨里,耳边句句咒骂,皆道她是个疯的,死了也是祸害。

刀剜进了眼,刃片过她寸寸肌肤,千万只名为钻骨之痛的虫,不停吞噬她单薄的身子。

方樱痛麻了,却只觉有趣。

此时刑场挤,一会便是那庙里挤。不知多少人会上破了香火,求一展薄薄的护身符,求他们心中的神佛护佑,勿要让她这只恶鬼近身。

麻木时,烟火泵开的声音悬在长显河上空,方樱想抬头看一看,可惜乱发粘住了她被剜破一半的眼珠。

不知是不是出了幻觉,恍然间,她竟闻见了枣豆糕的香气,似回到了七年前的巷口。

彼时她只是个初次偷东西的小笨贼,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,偷了人家吃剩的半个枣豆糕。

若放在旁人,遇见方樱腿脚这么伶俐的脏小娃,定懒得追来。

可她偏偏遇上了程长弦。